承諾與政策

承諾與政策

承諾與政策

承諾與政策

遵守誠信廉潔政策

要求供應商簽署「廉潔承諾書」以遵守商業道德規範,艾笛森定期追蹤簽訂情形,相關結果呈報管理階層,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或違約等情事時,隨時終止或解除供應商交易。

衝突礦產政策

  • 艾笛森宣示並承諾,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「鉭(Ta)、錫(Sn)和鎢(W)和金(Au)」。
  • 制訂「環境危害物質管制程序」,規範要求供應商必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。
  • 艾笛森持續配合無衝突礦產計畫進行供應鏈礦產來源調查。

有害物質禁用

要求製程原物料的供應商提供「產品禁限用物質保證書」聲明,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之國際禁用物質,確保符合國際相關法令的要求。公司執行供應商環保稽核時若發現有重大缺失,將要求限期內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報告,以降低產品對環境之衝擊,提昇產品競爭力並善盡社會責任。

環境保護法規符合性

供應商必須符合政府所規定之相關空氣污染、水污染防制、廢棄物與資源管理…等環境保護法規,如有違反法規情事,則必需提出改善計劃。

永續發展聲明

配合本集團推動永續發展之經營承諾,要求供應商簽署「企業永續發展承諾書」,宣導供應商對與環境保護、節能減碳、職業安全衛生、公平交易及競爭標準、尊重智慧財產權、個人資料保護以及尊重人權與不得強迫勞動、雇用升遷不得歧視等等之企業社會責任,盡一份心力及努力。
此外,對供應商的採購合約內,要求供應商遵守保密及廉潔承諾、提供供應商艾笛森之舉報專線、遵守智慧財產權等,落實本集團之誠信經營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