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諾與政策
承諾與政策
承諾與政策
遵守誠信廉潔政策
要求供應商簽署「廉潔承認書」以遵守商業道德規範,公司定期稽核簽訂情形,相關結果呈報董事長及管理階層,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或違約等情事時,隨時終止或解除供應商交易。
衝突礦產政策
本公司宣示並承諾,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「鉭(Ta)、錫(Sn)和鎢(W)和金(Au)」。
- 制訂「環境危害物質管制程序」,規範要求供應商必須遵守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。
- 本公司持續配合無衝突礦產計畫進行供應鏈礦產來源調查。
有害物質禁用
要求製程原物料的供應商提供「產品禁限用物質保證書」聲明,保證其產品不含對環境有害之國際禁用物質,確保符合國際相關法令的要求。公司執行供應商環保稽核時若發現有重大缺失,將要求限期內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報告。以降低本公司產品對環境之衝擊,提昇產品競爭力並善盡社會責任。
環境保護法規符合性
供應商必須符合政府所規定之相關空氣污染、水污染防制、廢棄物與資源管理…等環境保護法規,如有違反法規情事,則必需提出改善計劃。
永續發展聲明
配合本集團公司努力推動ESG及永續發展經營承諾,要求供應商簽署「永續發展自評書」,宣導供應商對與環境保護、節能減碳、職業安全衛生、公平交易、以及人權與勞動實務等等之企業社會責任,盡一份心力及努力。